为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大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努力培养高素质、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优秀大学生,进一步做好学业导师评价工作,规范学业导师管理,推动学业导师制有效施行,使学业导师真正能给学生在思想上以引导、就业上以指导、生活上以辅导、学术思想和严谨学风上以熏陶,根据《菏泽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评价办法》(菏院教字〔2022〕2 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选聘
(一)任职条件
1.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比较丰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环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4.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学历。
(二)聘任程序
1.教师自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请,填写《菏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申请表》。
2.由教科办和学工办进行审核。
3.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4.公布聘任导师及对应指导学生名单。
(三)聘期
导师聘期一般为4年,学院可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二、导师职责
1.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创业精神以及专业素养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
2.注重因材施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对学生选课、选师、选时及学习方法、科研、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择业等方面进行指导,当好学生的参谋。
3.突出分类指导,对低年级学生重在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树立专业观和打牢专业基础;对高年级学生则重在培养专业素质和专业精神,为学生考研、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
4.与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每学期初与每学期末必须与学生见面。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集体指导不少于4次,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不少于1次。对有特殊学业需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指导。
5.每学年初制定指导计划,学年末做好指导总结。并按要求填写《菏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本》。
6.负责完成对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7.负责对所指导学生给予升学、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帮扶等。
8.负责对所指导学生完成职业生涯规划等。
9.导师指导学生每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与帮助。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与导师见面,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学习计划。
2.主动、认真地参与导师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在指导过程中要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3.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填写导师指导情况评议表。
四、导师的评价与奖励
(一)评价原则
1.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
相结合原则。
2.既要注重学业导师对学生专业学习指导,也要注重学业
导师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考研教育等方面的指导。
3.注重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客观性,充分发挥学业导
师的指导作用,切实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价流程
根据《菏泽学院学业导师评价表》进行填写。分为三种类型:学业导师评价表(学生用表)、学业导师评价表(班主任用表)、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评价表。
学业导师评价表(学生用表)和学业导师评价表(班主任用表)是反映学业导师工作状态和效果的综合评议表。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评价表采取量化评价方式,集中反映工作成效,各指标的具体得分标准由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评价实施
学业导师评价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及时发布年度评价工作通知。评价工作按学年进行,分为基础评价和评优两部分,每年6月底之前完成。学院负责本单位学业导师基础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在学院评价的基础上完成“优秀学业导师”的评比,并进行表彰。
1.学业导师撰写学年工作总结。
2.学生评议、班主任评议、学院综合评价。
3.学院党委会对拟推荐人员进行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初评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4.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评定“优秀学业导师”。
(四)评价办法
学业导师评价总分由学生评价分、班主任评价分、工作效果评价分三部分加权得出。评价总分=学生评价分×50% + 班主任评价分×20% +工作效果评价分×30%。
1.学生评价分
学生评价分为学业导师所带学生评价表的平均分。学生填写学业导师评价表(学生用表)。
2.班主任评价分
班主任填写学业导师评价表(班主任用表),对所带学生的学业导师分别进行评议。学业导师所带学生对应一名班主任的,该班主任给出的相应评价分即为该学业导师的班主任评价分。学业导师所带学生对应多名班主任的,班主任评价分为所涉及班主任评价的平均分。
3.工作效果评价分
学院收集相关资料,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客观、公正填写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评价表。相应学业导师的评价表得分即为该学业导师的工作效果评价分。
(五)评价结果及奖励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以考核总分为依据,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同时在合格范围内按总分成绩由高到低评选出不超过10%比例的优秀导师,作为校级优秀导师推荐人选,“优秀学业导师”由教务处在学院评价为优秀等级的学业导师中评定,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导师工作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计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如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学业导师当学年评价等级不得为优秀:
1.学年指导的学生总数不足4人。
2.指导的学生由于违反学习和考试相关规定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3.每学期对每位学生“一对一”考研教育少于1次的。
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科办负责解释。
附件:
1.菏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申请表
2.学业导师评价表(学生用表)
3.学业导师评价表(班主任用表)
4.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评价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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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 最高学历 |
| 毕业时间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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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教研部(系) |
| 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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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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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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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 2
学业导师评价表(学生用表)
指 标 | 权 重 | 内容及要求 | 测评等级 |
工作投入 |
10% | 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集中 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 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3次,分 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每 位学生每学期“一对一 ”指导 不少于1次。学业导师指导后 在《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记录 本》中及时做好相应记载。平 时主动履行学业导师职责,利 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指导, 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
A B C D E |
思想引导 | 10% |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 |
A B C D E |
职业生涯 规划辅导 |
10% | 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和就 业准备,指导填写《大学生学 业规划书》。 |
A B C D E |
学业指导 |
20% | 围绕专业培养目标 、教学计 划、课程设置及就业去向等内 容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 了解专业内容和要求,增强专 业自信心,培养专业学习兴 趣。 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 科理论和实务的新变化;指导 学生见习、实习。 了解学生修读学分情况,指导 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完善符合 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 识和技能结构体系。 |
A B C D 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