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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

2025年08月26日 18:30  点击:[]

为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大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努力培养高素质、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优秀大学生,进一步做好学业导师评价工作,规范学业导师管理,推动学业导师制有效施行,使学导师真正能给学生在思想上以引导、就业上以指导、生活上以辅导、学术思想和严谨学风上以熏陶,根据《菏泽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评价办法》(菏院教字〔2022〕2 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选聘

(一)任职条件

1.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

2.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比较丰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教学环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4.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学历。

(二)聘任程序

1.教师自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请,填写《菏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申请表》。

2.由教科办学工办进行审核。

3.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

4.公布聘任导师及对应指导学生名单。

(三)聘期

导师聘期一般为4年,学院可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二、导师职责

1.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创业精神以及专业素养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

2.注重因材施教,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对学生选课、选师、选时及学习方法、科研、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择业等方面进行指导,当好学生的参谋。

3.突出分类指导,对低年级学生重在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学生树立专业观和打牢专业基础;对高年级学生则重在培养专业素质和专业精神,为学生考研、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

4.与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每学期初与每学期末必须与学生见面。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集体指导不少于4次,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不少于1次。对有特殊学业需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指导。

5.每学年初制定指导计划,学年末做好指导总结。并按要求填写《菏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本》。

6.负责完成对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7.负责对所指导学生给予升学、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帮扶等。

8.负责对所指导学生完成职业生涯规划等。

9.导师指导学生每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与帮助。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与导师见面,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学习计划。

2.主动、认真地参与导师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在指导过程中要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3.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填写导师指导情况评议表。

四、导师的评价奖励

(一)评价原则

1.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

相结合原则。

2.既要注重学业导师对学生专业学习指导,也要注重学业

导师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考研教育等方面的指导。

3.注重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客观性,充分发挥学业导

师的指导作用,切实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价流程

根据《菏泽学院学业导师评价表》进行填写。分为三种类型:学业导师评价表(学生用表)、学业导师评价表(班主任用表)、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评价表。

学业导师评价表(学生用表)和学业导师评价表(班主任用表)是反映学业导师工作状态和效果的综合评议表。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评价表采取量化评价方式,集中反映工作成效,各指标的具体得分标准由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评价实施

学业导师评价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及时发布年度评价工作通知。评价工作按学年进行,分为基础评价和评优两部分,每年6月底之前完成。学院负责本单位学业导师基础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在学院评价的基础上完成“优秀学业导师”的评比,并进行表彰。

1.学业导师撰写学年工作总结。

2.学生评议、班主任评议、学院综合评价。

3.学院党委会对拟推荐人员进行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初评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4.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评定“优秀学业导师”。

(四)评价办法

学业导师评价总分由学生评价分、班主任评价分、工作效果评价分三部分加权得出。评价总分=学生评价分×50% + 班主任评价分×20% +工作效果评价分×30%。

1.学生评价分

学生评价分为学业导师所带学生评价表的平均分。学生填写学业导师评价表(学生用表)。

2.班主任评价分

班主任填写学业导师评价表(班主任用表),对所带学生的学业导师分别进行评议。学业导师所带学生对应一名班主任的,该班主任给出的相应评价分即为该学业导师的班主任评价分。学业导师所带学生对应多名班主任的,班主任评价分为所涉及班主任评价的平均分。

3.工作效果评价分

学院收集相关资料,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客观、公正填写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评价表。相应学业导师的评价表得分即为该学业导师的工作效果评价分。

(五)评价结果及奖励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以考核总分为依据,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同时在合格范围内按总分成绩由高到低评选出不超过10%比例的优秀导师,作为校级优秀导师推荐人选,“优秀学业导师由教务处在学院评价为优秀等级的学业导师中评定,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导师工作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计入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如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学业导师当学年评价等级不得为优秀:

1.学年指导的学生总数不足4人。

2.指导的学生由于违反学习和考试相关规定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3.每学期对每位学生“一对一考研教育少于1次的。

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科办负责解释。


附件:

1.菏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申请表

2.学业导师评价表(学生用表)

3.学业导师评价表(班主任用表)

4.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评价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所在教研部(系)


职称(职务)



 个人简介

菏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 2

学业导师评价表(学生用表)


内容及要求

测评等级








工作投入








10%

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集中 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 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3次,分 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每 位学生每学期“一对一 ”指导 不少于1次。学业导师指导后 在《本科生学业导师指导记录 本》中及时做好相应记载。平 时主动履行学业导师职责,利 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指导, 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A B C D E

思想引导

10%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


A B C D E


职业生涯 规划辅导


10%

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和就 业准备,指导填写《大学生学 业规划书》。


A B C D E









学业指导









20%

围绕专业培养目标 、教学计 划、课程设置及就业去向等内 容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 了解专业内容和要求,增强专 业自信心,培养专业学习兴 趣。

介绍专业方面的最新动态;学 科理论和实务的新变化;指导 学生见习、实习。

了解学生修读学分情况,指导 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完善符合 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 识和技能结构体系。









A B C D E





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 惯,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 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生活开导



10%

开导学生学会生活 、学会做 事、学会与人相处,帮助学生 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



A B C D E



心理疏导



10%

对学生的情绪问题或发展困 惑进行疏泄和引导,支持学生 的自我调试和发展,提高学生 自我管理及处理人际关系的 能力。



A B C D E



创新创业 能力培养




10%

指导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学科 竞赛、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 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 创新创业能力;将自己主持或 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 有余力的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A B C D E






考研教育 指导






10%

介绍考研形势与政策,注重学 生考研引导与规划,夯实考研 思想基础;强化专业学习与培 养,科学进行复习指导,提升 考研成效;将考研教育贯穿学 业规划始终,对每位学生每学 期至少进行1次“一对一 ”考 研教育指导,营造浓厚的考研 氛围。






A B C D E

满意度

测评


10%

学生对学业导师指导工作的 满意度。


A B C D E

计分标准:A(优秀)计95分、B(良好)计85分、C( )计75分、 D( 一般)计65分、E( )计55分。


附件 3

学业导师评价表(班主任用表)


内容及要求

测评等级




基础工作




20%



《学业导师工作手册》记录情 况、学业导师工作总结情况。




A B C D E



学业规划 指导




30%



《大学生学业规划书》填写情 况。




A B C D E



学困生帮



20%



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 重视学业警告学生的转化。



A B C D E



与班主任 交流




20%



针对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状 况等进行交流。




A B C D E




总体

评价





10%




对学业导师工作情况的总体 评价。





A B C D E

计分标准:A(优秀)计95分、B(良好)计85分、C( )计75分、 D( 一般)计65分、E( )计55分。


附件 4

学业导师工作效果评价表

评价内容

分值

内容及依据

得分



学生科研成果



20


科研立项、论文、

专利、学科竞赛等。





学生发展情况




20

考研、就业、创业、 出国情况等高质量

就业情况。




学风状况



20


晚自习、早操、文

明督查通报等。





学业成绩




20

在校学习成绩的及 格率、四六级通过

率等。




学业警告



10

学生受到学业警告

情况。



考风考纪


10

学生因考试违纪受

处分情况。


得分标准由各学院围绕评价 内容及依据 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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