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和校情、院情;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具体流程
1.党政工作相关内容:撰稿人(3次校对)——党政办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审核——院长审核——党委书记审核签发。
2.教学科研相关内容:撰稿人(3次校对)——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或授权副院长)审核——党委书记审核签发;
3.学生管理工作相关内容:撰稿人(3次校对)——学工办主任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审核——党委书记审核签发。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党委宣传部或学校分管领导审定。
四、具体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网站、微信等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信息采编管理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办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所办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条幅、电子屏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校园文化氛围要求,语言表述准确,不得引起歧义。
4.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5.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6月19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
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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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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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范围 | □学院网站 □菏院马院学工公众号 □时事来了公众号 |
是否有不当言论 | 是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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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密 | 是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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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签 字: |
复审意见 | 签 字: |
终审意见 | 签 字: |
一校 | 签 字: |
二校 | 签 字: |
三校 | 签 字: |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此审批表需与新闻稿一同报批。2. 请在对应栏目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