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完善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六要”高素质思政课教师队伍,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2〕47号)精神和《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菏院党办字〔2022〕37号)文件要求,决定成立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长、分管院领导
委 员:学院纪检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院团委书记(副)、院工会主席、院妇委会主任。
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及学院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审议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制定相关文件、工作计划和方案;
3.指导协调全院各支部、各教研部、各科室认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中共菏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