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
菏泽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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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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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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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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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考理由: |
任课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注:1、缓考课程考试于期初补考时间进行,学校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2、此表一式三份:学生、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各一份,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和教务处
签字(综合楼512)有效,交到综合楼513。
3、缓考科目多门的需标注序号逗号隔开,如:1.大学英语,2.公共体育,…。
4、缓考科目需要在教务系统申请缓考,经教务处根据缓考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完成缓考申请。
5、自2017级学生始,申请缓考者,考试成绩不及格,按重修处理。
学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