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范围选聘思政课教师。为做好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我校现有在职在编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二级学科)、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历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填写《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
2.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20年10月16日前报人事处(联系人:杨宏宇,联系电话:5529582)。
3.资格审核。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综合考察。学校成立考察组,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由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人员组成,对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科研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初步人选。
5.学校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兴坦
成员:袁宗建 冉维山 田智祥 蒋培红
申存修 闫 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四、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聘工作,认真传达通知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参与选聘工作。
2.选聘后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享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门津贴。
附件: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