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提高辅导员利用网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博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承办单位: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
协办单位: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中国教育报
二、参评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兼职辅导员的工作博文和工作博客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优秀博文奖”100个,“优秀博客奖”和“组织奖”若干。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以及注重质量和工作实效的评审原则,根据博文和博客内容、开展思政教育的效果、师生互动情况等开展评审,网上公示评选结果。获奖博文将择优结集出版。根据地方教育工作部门组织发动高校参评及获奖情况,评选若干组织奖。
四、参评条件
1.博文发表时间:2012年1月1日至11月10日。
2.平台要求:参评须在中国大学生在线(www.univs.cn)上开设博客并发表博文。开设在其他网站上的工作博客,须整体搬到中国大学生在线上,原网站上的相关数据会纳入此次评选参考指标。中国大学生在线为参评博客提供一键数据导入服务。
3.内容要求:从解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出发,工作效果突出,并与学生形成良好互动,政治导向正确。主要围绕以下内容:理想信念教育及思想引导,就业创业指导与职业规划,党团建设及班级管理,时事政治与社会热点剖析引导,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心理健康与情感励志,学习及学术研究指导,文体活动及课外生活指导等。
4.形式要求:博文要求原创,可以独立成篇,也可以是围绕同一主题、解决同一问题的一组博文。博客可以是辅导员个人工作博客,也可以是辅导员团队工作博客。
五、申报要求
1.本次评选由高校统一组织申报参评。学校要组织遴选优秀博文和博客参评,每校最多推荐10篇博文参评“优秀博文奖”,重点推荐1个博客参评“优秀博客奖”。
2.请高校登录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页或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于11月15日前邮寄或传真至中国大学生在线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9层;邮编:100029;联系人:赵晶,王慧敏,张治国;电话:010-58556803,58556860,58556541;传真:010-58556808;电子邮箱:wanghm@hep.com.cn,zhaojing@hep.com.cn。
3.获学校推荐的辅导员须在11月10日前登录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提交参评信息,开设博客并完成数据导入操作。
请各地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重视组织参评优秀辅导员博客评选活动,把组织参评作为总结高校利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验的过程,进一步推进和规范辅导员博客建设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再上新台阶。